区水务局、财政局:
报来《金昌市金川区水务局金昌市金川区财政局关于申请对金昌市金川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方案变更的请示》(金区水发〔2018〕211号)收悉。经审查,批复如下:
一、项目批复情况
2018年3月,市水务局市财政局金水发〔2018〕65号文件批准金川区2018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.1万亩,其中:地表水大田滴灌0.5万亩(宁远堡镇白家咀村0.26万亩、东湾村0.08万亩、西湾村0.12万亩、宁远村0.04万亩),地下水大田滴灌2.6万亩(宁远堡镇下四分村0.063万亩、白家咀村0.7万亩、西坡村0.984万亩、新安村0.165万亩,双湾镇金河村0.177万亩、天生炕村0.247万亩、龙口村0.029万亩、龙源村0.065万亩,市园艺场0.17万亩)。项目概算总投资4140万元,其中: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100万元,省级水利发展资金620万元,区级配套资金380万元,投工投劳40万元。
二、变更意见
根据省水利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农牧厅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甘水农水发〔2017〕394号)关于统筹戈壁农业发展的要求,同意对《金川区2018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方案》进行变更,支持金川区戈壁农业发展。变更后,发展大田滴灌面积2.83万亩,其中:地表水滴灌面积0.5万亩(宁远堡镇白家咀村0.26万亩、宁远村0.04万亩、东湾村0.2万亩),地下水大田滴灌2.33万亩(宁远堡镇白家咀村0.5万亩、下四分村0.063万亩、西坡村0.615万亩、新安村0.165万亩、马家岸村0.04万亩,双湾镇金河村0.18万亩、天生炕村0.25万亩、市园艺场0.17万亩、古城村0.037万亩、陈家沟村0.036万亩、龙口村0.029万亩、营盘村0.12万亩,龙源村0.125万亩);发展戈壁农业温室滴灌面积0.27万亩(宁远堡镇中牌村0.018万亩、东湾村0.144万亩,双湾镇龙口村0.036万亩、康盛村0.036万亩、营盘村0.023万亩、龙源村0.013万亩)。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方式不变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项目建设管理。严格实行“四至坐标”定位管理,大田滴灌严禁在新开垦和撂荒耕地上实施,调整变更后的建设面积与已实施的高效节水项目不得重复。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,同步建设计量设施。要强化项目安全、质量、进度、投资和农民工工资管理,全面落实质量管理终身责任制,努力建设精品工程。
(二)加快项目建设进度。项目变更后,建设工期不变。要严格控制时间节点,抓紧组织项目建设,确保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。2019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县级自验,报请市水务局、市财政局进行市级验收。
(三)高度重视项目区生态保护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同步建设项目区生态林地供水工程。
(四)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。项目实施前要明晰项目产权,落实项目建后管理单位和责任,项目建成后及时移交工程管理权和使用权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,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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